特殊情況可推遲到七周歲入學、
建立學生考勤制度、
不得隨意轉學、
休學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……
近日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,四川省教育廳牽頭擬制了《四川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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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與注冊: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就近入學
“全省中小學各學段招生實行計劃管理?!薄都殑t》明確,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。全省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按戶籍所在地實行免試就近入學。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,需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工作或居住地入學的,按照當?shù)厥校ㄖ荩⒖h(市、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當年的招生規(guī)定辦理入學。
因條件不具備的地區(qū)的兒童,或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(以下簡稱緩學)的兒童,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。
普通高中則實行屬地招生原則,由市(州)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。被錄取的學生本人或其監(jiān)護人未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(xù)的,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。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得為跨市(州)或者縣(市、區(qū))范圍違規(guī)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或者轉接。
值得一提的是,學籍號由國家學籍系統(tǒng)按照有關規(guī)則自動生成并分配,一人一號,終身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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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與評價:評價信息記入學生學籍檔案
《細則》明確,學校應當建立學生考勤制度,對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實行考勤??记诎闯銮?、遲到、早退、病假、事假、曠課等項目記錄。
學生在校期間應按有關規(guī)定參加考試、考核。對學生的學分認定、綜合素質(zhì)評價、學業(yè)水平考試等考核評價按教育廳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學校應及時將評價信息記入學生學籍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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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:五種情況原則上不能轉學
《細則》明確,學生不得隨意轉學。因父母工作地變動、生活居住地或戶籍遷移等正當理由須轉學的,根據(jù)轉出地、轉入地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轉學、招生入學政策,由學生及其監(jiān)護人提出書面申請,報轉入、轉出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,可予轉學。
根據(jù)《細則》,有幾種情況原則上是不能轉學的:同一招生區(qū)域內(nèi)的中小學校;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(yè)年級;非省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轉往省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;省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轉往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;學生在休學期間;其他無正當理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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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、退學、畢業(yè)等:
休學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
《細則》提出,如遇到一些特殊情況,可以休學。包括,因病經(jīng)診斷,需停課治療休養(yǎng)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;學生在一學期內(nèi)連續(xù)請病假時間超過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課的。
關于休學的時間,《細則》明確,休學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。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,不能辦理轉學手續(xù)。
此外,《細則》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勸退、開除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。
學生在學校規(guī)定年限內(nèi)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(guī)定內(nèi)容,并達到畢業(yè)要求,準予畢業(yè)。
《細則》征求意見截至8月28日,如有相關意見,可以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sc86113095@163.com。
來源 | 成都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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