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場追討貨款的民事訴訟
竟意外揭開了
自家公司銷售總監(jiān)的真面目!
這名在公司任職21年、深受老板信任的業(yè)務骨干,利用職務之便實際操控兩家空殼公司,層層蠶食老東家資產(chǎn),涉案金額高達1300余萬元。近日,上海市普陀區(qū)人民檢察院披露了這起職務侵占案件詳情。
2001年9月,梅某加入上海一家公司擔任銷售人員,負責銷售空壓機等核心產(chǎn)品,憑借亮眼業(yè)績,一路攀升至銷售總監(jiān)。之后,梅某利用職務之便,隱瞞自己是另外兩家代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,將這兩家代理公司偽裝成擁有大量客戶資源的獨立代理商,并推薦給任職的老東家建立合作關系。
2018年11月,梅某以公司銷售總監(jiān)的身份,前往某食品生產(chǎn)公司洽談空壓機采購業(yè)務,雙方就設備型號、數(shù)量、價格等所有核心條款達成一致,達成明確合作意向。簽約前,梅某謊稱公司要求預付貨款比例必須超過50%,而這不符合食品公司內部規(guī)定,梅某便順勢提出早已準備好的“解決方案”。在其誘導下,該食品公司最終與梅某實際控制的其中一家代理公司簽訂了采購13臺空壓機的合同,以降低預付款比例。轉頭梅某又向公司“報喜”,稱這是代理商全力開拓客戶的重要成果,此舉果然加深了公司對兩家代理公司的信任。
事實上,梅某任職的公司并無“預付款必須高于50%”的規(guī)定,其常規(guī)預付款比例通常在30%左右,甚至存在比例更低、后付款或先供貨等靈活模式。梅某虛構這一預付款規(guī)則,目的在于強行在本該由客戶與公司直簽的交易中,安插其控制的代理公司作為中間商截留利潤。
梅某用這種方式一直行騙到2022年底。任職的公司因梅某控制的其中一家代理公司拖欠貨款提起訴訟,調查后才得知,這兩家代理公司根本不是正規(guī)代理商,而是梅某利用上述手法蠶食公司利益的“白手套”,公司隨即報警。
2024年12月,梅某被抓獲歸案。到案后,梅某矢口否認犯罪事實,辯稱公司“知情并默許”其實際控制兩家代理公司,并且這兩家代理公司確實提供了銷售線索。
但是,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所有的交易實際上都由梅某一人操辦,當被要求說明兩家代理公司中具體哪位銷售人員提供了客源時,梅某語焉不詳、無法提供任何實質性信息。此外,資金流向顯示,所有被截留的利潤均流向梅某控制范圍,這一直接證據(jù)印證了其通過虛構環(huán)節(jié)侵占公司財產(chǎn)的行為本質,確認了職務侵占的犯罪事實。
普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,梅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侵占公司1300余萬元,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,遂于近日依法對梅某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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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王閑樂 通訊員 王曉丹
微信編輯:皮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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