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寧 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
小銘今天給大家切一個超級炸裂的瓜!你能想象自己養(yǎng)了十幾年的孩子,突然發(fā)現(xiàn)不是親生的嗎?
近日,據(jù)紅星新聞報道,這事兒就真真切切發(fā)生在了王先生身上。王先生一怒之下,起訴前妻索賠25萬。最終,法院判決前妻張女士返還撫養(yǎng)費,并賠償張先生精神損害賠償金,共計近20萬元。王先生和張女士在2004年登記結婚,2013年迎來了兒子小王,2020年4月雙方離婚。
多年后,王先生瞅著12歲的小王,越看越覺得長相和自己沒啥相似之處。這心里一犯嘀咕,他就委托了某公司做了鑒定,結果簡直如晴天霹靂 —— 小王和王先生根本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!要知道,這么多年來,王先生那可是把小王視如己出,在孩子的成長、教育、醫(yī)療上砸了不知道多少錢,傾注了多少心血。就因為信任張女士,離婚的時候他壓根沒懷疑過孩子的血緣問題。
可這親子鑒定結果一出來,王先生整個人都懵了,精神上遭受了巨大打擊,陷入了痛苦、憤怒和自我懷疑當中。今年3月,王先生實在咽不下這口氣,一紙訴狀把張女士告上了法庭。他要求確認和小王不存在親子關系,還讓張女士返還這些年 撫養(yǎng)小王支出的生活費、撫養(yǎng)費,支付鑒定費,再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,前前后后加起來有25萬多。今年4月,法院組織雙方選定親子關系鑒定機構,可張女士卻拒絕參加親子鑒定。
最終,法院認為,王先生自己做的親子鑒定結果雖然張女士不認可,但她既拿不出相反證據(jù),又拒絕做鑒定,所以認定王先生和小王不具有親子關系。關于撫養(yǎng)費返還,王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養(yǎng)了別人的孩子,遭受了經(jīng)濟損失,張女士理應返還。另外,考慮到王先生傾注的感情,以及得知真相后遭受的精神痛苦,法院酌定張女士還應該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。最終,兩項共計近20萬元。家人們,你們對這事兒咋看?歡迎評論區(qū)留言討論一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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