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2日,話題“警方回應‘茍’姓市民申請改姓未獲批”登上微博熱搜榜,引發(fā)網(wǎng)友熱議。
女子姓“茍”改姓“敬”被拒
8月18日,四川一市民投訴稱,由于“現(xiàn)名諧音歧義,影響工作生活”,她希望將“茍”姓改為“敬”姓,但是未能成功。
8月20日,四川大英縣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公室回復該網(wǎng)友表示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(guī)定:“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:(一)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;(二)因由法定扶養(yǎng)人以外的人扶養(yǎng)而選取扶養(yǎng)人姓氏;(三)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。少數(shù)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(tǒng)和風俗習慣。”
“經(jīng)核查,您的父親、祖父姓氏均為‘茍’,母親、祖母、外祖父、外祖母姓氏均非‘敬’,因此不屬于‘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’之情形。您僅因認為現(xiàn)有姓名存在諧音歧義提出變更申請,該理由不屬于上述條款中‘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’。您目前的情況不符合自然人姓氏選取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故無法為您辦理姓名變更。”
問政四川網(wǎng)頁截圖
該網(wǎng)友對上述回復并不滿意,并再次訴稱,其申請改為“敬”姓,不僅是諧音歧義,而是祖上本就姓“敬”,因歷史原因改姓。其太祖父已改為“敬”姓,其只是申請恢復祖姓,改姓理由之一是諧音歧義。其認為申請改回祖姓“敬”,符合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。
警方回應
8月22日,大英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解釋稱,由于該市民直系長輩均無“敬”姓,無法定改姓理由,僅是諧音歧義不屬于“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”。
當事人反饋稱其太爺爺和姑婆(爺爺?shù)慕忝茫┮研铡熬础?,由于其太爺爺已離世,加上當事人爺爺一家曾在多年前遷過戶口,公安機關深入查詢了各種檔案,但現(xiàn)有檔案均無法找到當事人太爺爺和“姑婆”之間的親屬關系,目前已向當事人告知,其只要能通過公證、證明、親緣鑒定等任一方式證明其直系長輩血親中有“敬”姓,即可作為改姓依據(jù)。
北京策略(南京)律師事務所朱雪律師指出,上述行政機關的回復,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我國當前的自然人姓氏取得制度和選擇權利,遵循著隨父姓或母姓的原則,也可以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。本案中,當事人如果不想隨父姓,可以選擇母姓或者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,由于當前還沒有證據(jù)可以證明“敬”姓屬于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,行政機關不準予改“敬”姓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
網(wǎng)友支招
對此,有網(wǎng)友給該女子支招:可以改成三個字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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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央廣網(wǎng)綜合極目新聞、中國青年報、網(wǎng)友評論
本期編輯:蔡夢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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