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迅曾經(jīng)被通緝、被批評,但他恐怕無論如何也想不到,自己有一天竟然還會被投訴抽煙。事情是這樣的:紹興魯迅紀念館有一面魯迅手里夾著香煙的打卡墻,近日游客孫女士在社交平臺發(fā)文,認為這幅墻畫不妥,稱其“有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風險”,要求對墻畫進行更換。
圖源:大象新聞
吸煙有害健康大家都知道,公共場合禁止吸煙也符合現(xiàn)代文明的要求,然而,拿著現(xiàn)代文明規(guī)范去檢視歷史人物的一言一行,無異于“用今朝的劍斬前朝的官”。如此上綱上線、因噎廢食,不過是借著“公共場合禁止吸煙”的道德正確,把自己立在道德高地,進而綁架歷史人物、綁架景區(qū)規(guī)劃、綁架社會輿論,這樣的行為邏輯實在經(jīng)不起推敲。
細看這幅墻畫,魯迅眉頭緊縮目光深邃,手中的煙緩緩燃燒猶如思緒不斷延伸,一個性格剛強、憂國憂民、富有民族氣節(jié)的思想家形象躍然紙上。看到這幅墻畫,人們首先想到的,一定是魯迅思想之深刻、筆觸之犀利、愛國之熱切,而非誤導公眾吸煙。我們不贊同投訴魯迅吸煙,正如我們不會把“舉杯邀明月”的豁達解讀為宣揚酗酒,不會把“精忠報國”的教誨理解為提倡文身。斷章取義、捕風捉影,看似正義的投訴,顯露的是以公共利益之名達成自身意愿的狡黠,反映的是動輒以舉報裹挾輿論和公共資源的不正之風。
我們無意為公共場合吸煙的行為辯解,而是要糾正動不動將個人訴求上升到公共規(guī)則的任性思維模式,制止揮舞道德大棒吹毛求疵的不良行為習慣。發(fā)起投訴的孫女士表示,自己是一名控煙志愿者,平時經(jīng)常關注公共場所禁煙的話題。公共場所禁煙該不該宣傳?當然應該,從公共健康的角度看,孫女士的出發(fā)點值得肯定。但宣傳禁煙,不是靠嘩眾取寵地批判魯迅,不能夠吹毛求疵地綁架創(chuàng)作,而是靠景區(qū)管理人員的提醒制止、日常生活中的科普倡導。培養(yǎng)文明的社會風氣終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,我們應明白,道德只能用于自律而非他律,逞一己之快訴諸投訴舉報,恐怕只是打著“為你好”的名義便宜行事、率性而為。
魯迅曾經(jīng)寫道:“體質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,對于極小的一點改革,也無不加以阻撓,表面上好像恐怕于自己不便,其實是恐怕于自己不利,但所設的口實,卻往往見得極其公正而且堂皇?!币幌蛲ㄍ浮⑶逍训聂斞?,面對今日之投訴,想必只會泰然自若,一笑而過。
來源:南方網(wǎng)、粵學習客戶端
撰文:林珊
編輯:陸文茗
校對:賴玉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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