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0日,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《關于在北京市、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》。通知中指出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租房行為真實的,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?zhí)崛∽》抗e金支付房租,每月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月實際租金。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政策解讀
記者|劉暢
編輯|楊佳湲
綜合|天津公積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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